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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6-25点击数:

各科室:

为表彰在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我市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全面推进创新型银川建设,根据《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申报与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奖依据

2012年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的评审工作,将遵照2012年5月1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的《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以及《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各项规定进行申报。川市科学技术成果奖、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特别奖、银川市产学研合作奖的评审。

二、申奖范围与条件

(一)银川市科学技术成果奖

银川市科学技术成果奖授予取得银川市级科技成果(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中,运用科技知识研究、开发、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动植物新品种,创新点突出,经实施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2、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将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实现了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技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的;

4、在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二)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特别奖

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特别奖授予2010年-2011年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年度、中长期科技研发方向和目标;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5%以上,且企业研究开发投入逐年增长;

3、获批组建了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

4、注重推进管理创新和企业创新文化建设;

5、科技创新活动突出,在评审期间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并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

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企业总产值比重60%以上。

(三)银川市产学研合作奖

银川市产学研合作奖授予2010年-2011年期间同本市优势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制约本市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2012年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9日,评审拟在7月中旬进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必须按照奖项类别对应填写《银川市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特别奖推荐书》、《银川市产学研合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提交一式5份(其中1套必须是原件,在右上角注明“存档”字样),并按照《申报书》或《推荐书》及《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与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并务必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nyfykyc@163.com